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供水工程(水厂)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克什克腾旗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泵房、围墙、广场、供水管线、清水池、井房、厂区道路、库房、厂区照明、自控系统、工艺管道、仓库等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3)计划工期:五个月
(4)招标范围:图纸标注的施工范围
(5)标段划分:无
(6)招标拦标价:12664216.34元
注:上述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
(3)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组织机构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证、施工员证、技术员证、技术员证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同时提供以上人员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
(4)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到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财政局一楼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络处报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报名对资格原件审验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壹仟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壹万 元(退还)。
5、投标人报名时资格原件的效验
5.1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效验,原件效验后退还。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本人到场,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并标明联系电话;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证、施工员证、技术员证、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原件;
(6)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级
(7)、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复核时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后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7日 9时 00分,地点为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0476-5229308
代理单位: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玲
联系电话:0476-5222742
传 真:0476-523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