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DAHZ201600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泓源供水有限公司2016年供水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568416元(人民币),其中01包聚氯化铝采购预算478800元;02包PVC-U给水管及配件采购预算416482元;03包离心球墨铸铁管采购预算395994元;04包水表采购预算277140元(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采购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盖章)、招标公告,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东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8999869)。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XXX采购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5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59-1号2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0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59-1号4楼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59-1号4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东县泓源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2-8808029
传真:0752-8808116 邮编:5163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383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2-8862917
传真:0752-8581223 邮编:51630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59-1号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