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1602JS0002 标段号: F01
招标人: 上海市金山区水利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街 658 号
招标项目名称: 金山区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枫泾、亭林、吕巷、山阳、朱泾、金山工业区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监理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类别: 给水排水工程
具体描述: (1) 排水管道直径0.2米
工程总投资: 5306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算: 5304.93万元人民币
工程造价: 4726.63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 24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监理资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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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其以上 |
设备监理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乙级及其以上(环保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备专业) | |
以上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 223 弄 1 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05-28 至 2016-06-01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6-06-01 16:3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尹桂花 联系电话: 37910532
传真: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网上报名凭证单(加盖公章)
备注: 1、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未携带上述所需材料之一的,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2、逾期未来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金山区龙山路 555 号三楼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16-06-20 09:30:00
投标保证金: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人民币
填报单位: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金山区建筑管理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5792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