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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同顺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道路、给水、排水、再生水、综合管沟、桥梁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公告发布日期: 2016/6/2
项目名称: 同顺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道路、给水、排水、再生水、综合管沟、桥梁工程)
工程地点: 西起新悦路,东至新业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施工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128万元 工程造价: 1297.5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道路长约377米
计划文号: 青高新经发(2014)12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370200201419024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3702996752584992016stE11336 绿色通道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99201604250202
建设单位: 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罗万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668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罗万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66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冬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96552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道路长约377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两侧绿化带各宽10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综合管沟、再生水、管线及路灯工程,本工程不产生垃圾。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综合管沟、再生水、管线及路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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