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西尔芦色水利工程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5】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级包干补助资金和黑水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约为100%,招标人为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5】1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603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尔芦色水利工程。
2.2 建设地点:黑水县芦花镇、红岩乡、木苏乡、扎窝乡、晴朗乡、知木林乡。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规模:本工程开发任务为农业灌溉,灌区范围为黑水县芦花镇、红岩乡、木苏乡、扎窝乡、晴朗乡和知木林乡共6个乡镇的18个村,设计灌溉面积3.03万亩。工程设计典型年(75%)灌溉毛需水量461万m3。西尔芦色水利工程采取分散取水总体布置方案,在黑水河各支沟上布置22个取水枢纽,采用低坝取水。在灌区布置25条输水干管(总长63.206千米)、63条输水支管(总长44.245千米),17个减压池,216个蓄水池向灌区供水,输水管道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PE给水管。
2.5 计划工期:管材采购及施工: 600 日历天;监理: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管材采购及施工三个标段(A1标段:芦花镇工程;A2标段:红岩乡、木苏乡,知木林乡工程;A3标段:扎窝乡、晴朗乡工程);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管材采购及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管材生产企业具备投标产品自主生产和供应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外币注册企业按企业注册年汇率换算),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和PE给水管必须同时具有相应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报告,(4)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和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备案证》,近3年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管材采购及施工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外币注册企业按企业注册年汇率换算)的管材生产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和PE给水管必须同时具有相应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报告;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8 日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月 30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地 址:黑水县芦花镇团结路5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837-6723402
传 真:0837-672340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28-84520051
传 真:028-845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