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HYT/B-D02-2016-01
开标时间:2016-06-28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MA工业化项目废水焚烧系统项目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MMA工业化项目废水焚烧系统项目(简称“MMA焚烧系统”);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港西港区内;
建设工期:2016年7月-2017年7月。
2、 招标范围:
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均须同时具有如下条件:
1)与项目总承包相对应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
2)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
3)具有ISO质量认证体系9001:2000 或相当的质量认证;
4)近5年内拥有类似实际投运的有效业绩(须提供能证明该业绩的部分合同文本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及其批注,加盖公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6月8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止
联系人:赵洪志;
地址: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163号市政大厦501室;
邮编:264006;
联系电话:0535-3979881;
手机:13468443739;
邮箱:lj3979881@163.com。
中标服务费计1万元人民币,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6年6月28日(北京时间)9:00之前送至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万华烟台工业园(地点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并必须提供10万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
6、 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万华烟台工业园(地点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17号
联 系 人:汪小健 邮 编:264006
电 话:0535-3387022;18953558907
电子邮箱:xjwangc@whchem.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烟台市分行
银行帐号:160602050902211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