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湖南永州江永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夏层铺、桃川等五个乡镇)招标

发布时间:2016-6-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永州市江永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EPC)项目(夏层铺、桃川等五个乡镇),经永州市江永县发展改革委员会【2016】28号文核准备案,湖南创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州市江永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对本项目(夏层铺、桃川等五个乡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江永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EPC)项目(夏层铺、桃川等五个乡镇)

  2.2建设地点:永州市江永县(夏层铺、桃川、兰溪、源口、粗石江五个乡镇)

  2.3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江永县所辖的5个乡镇行政村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2.4投资规模:本标段投资约750万元。

  2.5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永州市江永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程(EPC)项目(夏层铺、桃川、兰溪、源口、粗石江五个乡镇)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6招标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可研资料编制投标文件,中标人对项目实施地区测量布控,进行勘探、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经设计评审、工程量审查和财政评审后,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7计划工期:总工期27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及以上,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应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同时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市政或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参与本次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拟任项目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项目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同时在湖南设有直属分支机构(需提供省外投标人与分支机构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且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期叁年(含)以上(提供分支机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备查);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报名前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并联系招标人备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取得相关证明。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参加,并与招标人联系和进行现场踏勘备案登记;没有进行现场踏勘备案登记的投标人将视同为没有按规定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报名。

  3.10永州市江永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工程(EPC)项目,分两个标段两个代理公司同时招标,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其中一个标段,介绍信上必须注明。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RMB¥:1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夏层铺等五个乡镇农环整治”的投标保证金。未注明者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江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江永县支行五一路营业所

  银行账号: 18739701040000987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请于2016年06月 16日至 2016年06月 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照常接受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创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冷水滩区河东百业二街77号门面二楼,湘江东路塞纳河畔东侧南行200米)报名,资料不齐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6.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6年7月5日上午9:00时

  7.2开标地点:江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永县永明东路156号,县司法局五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8.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江永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新路13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8747896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15399850158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