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29160013-002 |
工程名称 |
赞皇县南清河乡、南邢郭、许亭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及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赞皇县南清河乡、南邢郭、许亭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赞皇县南清河乡卫生院、南邢郭中心卫生院、许亭中心卫生院 |
工程地点 |
赞皇县 |
建筑面积 |
82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说明:必须满足以上资质之一)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02.68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刘朝尊 |
联系方式 |
0311-80872199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6-17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6-23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1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6-23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赞皇县南清河乡、南邢郭、许亭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赞皇县发展改革局以 赞发改[2012]121号、125号、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赞皇县南清河乡卫生院、南邢郭中心卫生院、许亭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赞皇县南清河乡、南邢郭、许亭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132平方米 2.3建设地点:赞皇县南清河乡、南邢郭、许亭 2.4资金来源:中央、县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预计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状况良好;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外省、市企业进冀备案手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 6)、外省、市企业进冀备案手续; 4.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赞皇县南清河乡卫生院、南邢郭中心卫生院、许亭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楼联 系 人:刘朝尊电 话:0311-80872199 传 真:0311-80872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