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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黄湖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排水管网、污水)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朱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黄湖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尉氏县朱曲镇黄湖社区。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黄湖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本次招标包含排水管网、污水处理系统、道路、绿化等单项工程,招标范围为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黄湖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程规模:设计污水处理量为200吨/天,每天运行24小时,构筑物包括调节池(7.0×4.0×3.0米)、一体化自回流生化池(Φ7.4×4.3米)、配电室(4.0×3.5×3.2米)、污泥池(2.5×2.5×3.5米)、滤布滤池设备间(4.0×3.5×3.2米)、采样池(2.66×0.6×1.5米)、值班室;以上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投资额约152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2:00时,13: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3份)进行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对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的,不用出示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以上网站的企业资质网页查询信息)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监理标段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报名)

  4.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持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进行报名。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 500 元,监理标段3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朱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03487537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187369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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