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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白云湖排污口治理二期工程泵站一体化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6]407号”文件要求,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拟对其“白云湖排污口治理二期工程泵站一体化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XCCGDL-20160602-S

  二、采购项目名称:白云湖排污口治理二期工程泵站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内容:白云湖排污口治理二期工程泵站一体化项目,包括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及运输保护、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试运行、设备运行维护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且合法(含三证合一);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信誉。或是取得潜水排污泵制造厂家授权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经销商;

  4、如果最终制造厂家参与投标,就不能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如果最终制造厂家不参与投标,最终制造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5、投标人或生产商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应商须在近三年的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当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④供应商须提供潜水排污泵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潜水排污泵制造厂商不用提供);⑤供应商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前推2年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5时30分,递交地址: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夏主任 电话:13986433938

  代理机构: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联系人:张 工 传真电话:0722-332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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