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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幸福镇中心路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幸福镇中心路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幸福镇中心路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G2016102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

  五、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具有生产或销售本设备的能力。

  4、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潜水泵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并提供潜水泵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由原厂盖章的5年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潜水泵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5、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潜水泵相关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二)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的形式提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查验(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用途为:谈判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供应商名称。

  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开户行:南通市工商银行港闸支行

  账 号:1111823309000056518

  (三)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代理机构发出的为谈判文件,投标供应商相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7月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幢1楼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13- 85609942;

  公管办联系人:丁丽丽 联系电话:0513-81069839;

  监督联系人: 黄 烨 联系电话: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29号鼎典商务大厦;

  联系人:葛伟豪 联系电话:0513-55886303;

  邮 箱: 2246459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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