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抚顺市三宝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特许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QYZBZC2016-14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项目联系电话:024-5391259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抚顺市三宝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特许经营权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5dab7c40155ddf670f41128
三、更正事项、内容:
本项目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五、本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投资和融资能力,公司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其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出具的资信证明(A级及以上)或授信额度证明(一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等。
(3)对申请人以下业绩经验及资质的判定,可包含由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大陆境内,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的综合日处理规模合计不少于40万立方米。中水业绩不少于4万吨。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六、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申请人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30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7.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1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7.1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7.1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8月4日13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至: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抚顺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化强 024-566148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鹏 024-5391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