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湘潭县环境保护局的委 托, 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于7月21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满后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6】00642,项目编号:LYZC-16072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资概算:3500万元(本项目分三期实施,第一期投资概算约1050万元,第二期投资概算约1250万元,第三期投资概算约1200;第一期初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第二期实施,以此类推)。
六、建设内容:
1.1 整治范围:湘潭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覆盖湘潭县17个乡镇325个行政村,农村人口为 642019人,农村户数为148381户。
1.2 建设地点: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1.3 购买主体:湘潭县环境保护局
1.4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承接主体对项目实施地区测量布控,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设计评审、图审、工程量审查和财政评审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涉农资金整合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环库垃圾清理、淤泥清理、护坡、截污管网、小型湿地建设;设立饮用水源保护界标、宣传牌等。
2)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工程:修建“预处理+氧化塘+人工湿地”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渠道、池塘清淤、修缮、场地整理、截污管网、格栅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疏通化粪池及管网、新建排污管网、清淤及土方回填、绿化等。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为畜禽散养户修建四格净化处理系统。
4)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根据湘潭县各乡镇、村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现状,配置垃圾桶、垃圾箱、转运车等。
1.5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分三个年度分三期实施)
1.6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省级环保验收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保修承诺及质量三包原则执行
1.8 招标范围:对 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 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涉农资金整合等实行全过程项目总承包服务,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特定资质资格要求: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资质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质。
(4)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2016年1月~2016年6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5日,每日上午 8 时到 12时,下午15:00时到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 )持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等特定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双方资格证明文件)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技术资料600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九.验收方式: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环保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十、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6年9月2日上午9:00分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00分。
3、开标地点: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其它
招 标 人:湘潭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
联 系 人:李清华
电 话:0731-5782060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 系 人:张玲 邓超 电 话:(0731)58532511
传 真:(0731)532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