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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质监测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6-7-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更正人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浔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质监测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ZHC-(采)201631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07-22

  五.更正理由:

  采购需求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3.8条款更正
3.8投标人需无条件提供应急性监测服务,包括发生突发性应急监测时需增加其他相关污染因子的监测,费用按浙价费[2000]147号文件计费标准与本项目单项报价对比的下浮率同比例计取。
3.8投标人需无条件提供应急性监测服务,包括发生突发性应急监测时需增加其他相关污染因子的监测,费用按浙价费[2000]147号文件计费标准与本项目单项报价对比的同浮动比例计取。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3.17条款更正
▲3.17本项目重点监测进水及出水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进出水共6个指标为一组,每组限价为每个终端每次最低人民币500元,最高人民币550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17本项目重点监测进水及出水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进出水共6个指标为一组,每组限价为每个终端每次最低人民币380元,最高人民币475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八.联系方式:

  更正人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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