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东街道咸碱沟及新谭路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函[2015]6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咸碱沟及新谭路片区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新建d300~d2400雨水管约439m,其中d2200~d2400顶管施工段约354m;新建500x500mm雨水沟约114m;新建500x800雨水沟月356m;新建d400~d600污水管约418m;新建d200污水支管约150m ,总投资额约1449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工期为 1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201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西山路749号
邮 编: 409000
联 系 人: 李雪梅
电 话: 023-79320611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华弘设计公司401
邮 编: 409000
联 系 人: 孙 慧
电 话: 1390827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