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10050
1、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已经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北侧,合同估算价13660万元,占地面积约4.2hm2,总建筑面积约9200 平方米。MUnitank为主体的生物反应系统,出水经紫外线消毒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5万m3/d。
3、招标范围: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工期335日历天。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9:30,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当投标报名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申请单位不足7家(含7家)则无需进行资格预审,所有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7家(含7家)时,则全部选取,不再进行详细量化评审,当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7家,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选取7家通过资格预审。
(5)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青秀蓝湾23号楼万吉东园13-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9、其他:(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标人:大连上实环境泉水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0411-39500682;13478954316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