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资质;
( 3 )财务要求: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 4 )业绩要求:近 3 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必须附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 5 )信誉要求: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 6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必须为入滇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将在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进行查询 ), 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 7 )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8 )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附社会保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9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10 )省外企业按《云建建( 2015 ) 342 号文件》规定办理。根据普住建建【 2014 】 226 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企业注册地不在普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到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入普基本信息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