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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高COD有机污水制水煤浆生产合成气等项目变换单元催化剂采购招标(重发)

发布时间:2016-8-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日期:2016年8月5日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高COD有机污水制水煤浆生产合成气、氢气示范技改项目变换单元催化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 招标内容及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最高限价:2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招标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为类似变换工艺系统提供过催化剂且良好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

  (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本采购招标书中的条款。如有偏离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

  (5)投标人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但必须在投标书中予以充分的阐明,以供买方单位分析是否采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 —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6.报名需携带的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8月26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5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8. 投标和开标地点:定于2016年8月26日9:00(北京时间)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5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电 话: 0574-87298907

  传真:0574-55717439

  电子邮件:2805441538@qq.com

  联 系 人: 沈鑫侃、潘萍霞

  10.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账号: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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