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浦镇向浦村、铜瓦门村污水处理(污水管道)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镇向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象山县石浦镇铜瓦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象山县石浦镇向浦村、铜瓦门村;
工程造价:525.23万元(以上级补助按概算计取,主材甲供)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证件: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2016年 8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丹城靖南大街294-2(4)楼报名。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入围单位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 8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 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丹城靖南大街294-2(4)楼)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账户名:象山县石浦镇向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及账号: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爱分社201000050433842。
7.报名时间:2016 年8月 5 日至2016年 8 月11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7.2报名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4)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向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象山县石浦镇铜瓦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4)楼
联系人:何永平、黄才龙 联 系 人:俞 琼
电 话:13567879776 、13506689371 电 话: 0574-65087610
传 真: / 传 真: 0574-6508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