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NFDZB-2016012
1. 招标条件
泸溪县浦市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已由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泸发改发 [2016]91号 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并以 泸发改发 [2016]145号 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污水处理专项资金和县财政出资 。招标人为 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泸溪县浦市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 泸溪县浦市镇;
2.3 规 模: 本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2482.26 m2,总建筑面积: 149.67 m2,其中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145.1 m2、控制柜用房建筑面积 4.57 m2;控制柜用房、辅助用房工程基础为条形基础,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
2.4 招标控制价: 12820990.15元(壹仟贰佰捌拾贰万零玖佰玖拾元壹角伍分) 。
2.5 工期要求: 90 天 (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水池、箱涵、桥、挡土墙等)、总图附属工程、辅助用房安装工程、控制柜用房建筑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9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2.10 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竣工后付合同款 70?,余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除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除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1项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获得 PASG生活污水处理专利技术的授权或 近三年内完成 1个及以上 PASG生活污水处理专利技术工艺 的类似项目业绩;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 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RMB: 250000元) ;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1)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 8 月 28 日 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有关投标保证金疑问请联系: 0743—8523013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6年 8 月 9 日~ 2016年 8 月 15 日 17:00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清单。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 8 月 29 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泸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0743-426617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溪县白沙镇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5 7439 5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 26号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743---8239440
邮 箱: 6726640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