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82160048-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藁城市 |
工程名称 | 藁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泵站项目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地点 | 藁城区兴安镇(兴安村、贾村、正公村)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98.63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蔡伟红 | 联系方式 | 13333215664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8-10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8-14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8-1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8-14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8-10--2016-8-14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藁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泵站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改革局 以 藁发改核字【2013】11号、藁发改函【2014】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藁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泵站项目 2)项目地点:藁城区兴安镇(兴安村、贾村、正公村) 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180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先持投标人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再由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藁城市廉州路与四明街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报名,核验原件留复印件。证照不全者不予办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网上报名回执单; 5)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书写,否则不予接受其报名); 7)注册建造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身份证及其建安B本、聘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机构出具的单位为本人缴纳的2015年1月至今的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时现场网上核查);(注: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无中标待建工程,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外埠企业提供)。 5.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5.1报名时间及领取文件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4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88191689 招标代理: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联系人:蔡伟红 联系电话:13333215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