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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察右前旗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经前发改发(2016)13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察右前旗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2、招标内容:新建污泥处置厂一座,日处理污泥25吨,及其附属设施。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000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 察右前旗新区图鲁嘎路北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2、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备案申请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2#楼)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行设计);

  (5)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提供两份,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8)投标人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

  上述复印件和业绩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投标。

  若三证合一则提供标有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察右前旗给排水公司

  地 址: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新建街

  联 系 人:段文胜

  联 系 电 话:186474179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十九中西户四楼

  联 系 人:张璐 (市交易中心127室)

  联 系 电 话:15034996967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 0474-8987809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 0474-83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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