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 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中原大道 -迎宾大道)道路排水配套工程 已由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驻政办 [2016]4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工程招标项目位于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中原大道 -迎宾大道),道路全长 1394.596米,道路红线宽 60米。项目标段划分及质量、工期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划分 |
道路区间 |
道路长×宽 (米) |
投资额 (万元)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一标段 |
K0+000― K0+820 |
820× 60 |
2900 |
300 |
合格 |
二标段 |
K0+820― K1+394.596 |
574.596× 60 |
2500 |
270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含道路、标志标线、交通、雨污水、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等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 的 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每个投标企业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预定招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至 8 月 26 日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由 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定招标文件。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 15518329997
4.2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健康路中段 地 址: 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 13层
联系人: 丁先生 联 系 人: 苗 地
电 话: 13938369616 电 话: 0396-2685066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