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泸州市江阳区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变更内容 | 泸州市江阳区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泸州市江阳区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以下说明及更正: 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含设计、勘察等工作。其中,勘察工作允许中标单位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相关资质需满足相关国家规定,同时需经业主同意。 2、投标单位若具有勘察相关资质,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勘察相关投标信息。若不具有勘察相关资质,不进行填写,在中标后进行专业分包审核时,需补充完善。投标文件中是否填写勘察相关信息不作为本次评标的废标条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中第4款“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及工作内容、重点、难点及质量保证措施”更正为:“设计工作大纲及工作内容、重点、难点及质量保证措施”;勘察部分不进行评分。 招标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