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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城关镇山坡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阜康市城关镇山坡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城关镇山坡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2016B-100

  三、采购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需求:城关镇山坡村修建污水处理池及配套安装污水处理设备一套,采用A2/O工艺处理后污水排放达到一级B标准以上。(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天

  项目地点:阜康市城关镇山坡村。

  五、采购预算价:58.8966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谈判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营业期限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专业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7、持单位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2-7月缴纳社保的资金证明;

  8、中心开具缴纳保证金的收据;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谈判现场均按以上要求提供,由评审组予以审核。

  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6年8月23日—8月25日(工作日),获取谈判文件时需自带U盘。

  八、谈判保证金:按预算价2%收取即1.17万元,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帐交入中心帐户。

  九、谈判时间:2016年8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累计付至合同价的75%,预留20%工程审计保证金(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5%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支付)。

  十一、采购机构地址: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十二、谈判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十三、联系人:王皓 联系电话:0994-3225895传真:0994-3225895 邮编:831500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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