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竹财采认【2016】242号书,竹山县环境保护局(采购人)委托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对其竹山县官坪村等6个村综合环境整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竹山县官坪村等6个村综合环境整治采购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文峰乡滚子岭村、楼台乡白莲村、马岭村、官坪村、塔坪村、庵场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综合整治施工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工程和环境宣传等,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总金额约420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三年内的运营维护等内容。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以及三年免费运营维护。为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取得相关数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项目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应满足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应具备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和预算员;
3.4投标人能够对后期运行维护工作中采用零电耗、无动力技术、后期维护费用低及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做出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须知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双休除外)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大厅报名。
5.2 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若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班子五大员岗位证,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代理人的行贿犯罪记录)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
5.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万勇军 电话:18971910868
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 雷 电话:15586452803
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