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汁河(官渡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清水河、海明河截污,溴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明通河补水工程等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已经获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官渡区水务局委托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下列要求参加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汁河(官渡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清水河、海明河截污,溴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明通河补水工程等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 标 人:官渡区水务局
2.4 建设地点:官渡区辖区内
2.5 建设规模:以发改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为准。
2.6 设计范围:金汁河(官渡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清水河、海明河截污,溴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明通河补水工程等五条河道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清单)、勘察(含测量)等相关内容。(注:各条河道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2.7 设计周期要求:总体工作满足业主进度要求;
2.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排水)专业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近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3业绩要求: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业绩2个以上;
3.4信誉要求:近5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5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完成过2个类似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3.6云南省外企业具有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建设厅出具的已办理入滇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原件(有效期内);
3.7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可研、设计单位,可研、设计工作只能由一家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需要同时具备相应的可研和设计资质。如可研、设计单位不具备勘察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或公司不得多于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8-26 16:40 至 2016-09-02 16:4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9-2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秀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官渡区水务局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871-67154903
代理机构: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穿金路733号铂金华庭商务写字楼4楼
联 系 人:刘凡
联系电话:0871-63200399 13577117427
传 真:0871-6320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