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建设(公开)0140号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本招标扎赉特旗利民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项目,已由扎发改环资字【2015】234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扎赉特旗利民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项目;
规模:污水厂东侧新铺尾水排污管线5公里,污水管线最大直径为0.8米;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投资额:940.54万元;
2、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院内及东侧临时用地;
3、招标范围:污水管线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
三、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
1、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企业基本信息表(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U盘、邮箱等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投标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区外投标企业须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3、根据兴检会发(2015)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四、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本人)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U盘,报名后人员不得更换。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五、建设单位:扎赉特旗利民污水处理厂
地址:扎赉特旗
联 系 人:闫玉强
联系电话:0482-6601059
2、资格审查单位: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兴安盟人防办后门二楼业务科
联 系 人:秦圆圆
联系电话:0482-8370079
3、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安盟盟检住宅楼南滨河小区4-7-102
联 系 人:邹丽飞
联系电话:0482—823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