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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永昌县城关镇中庄子村污水管网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类别: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采购人: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预算:(万元)34.41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永昌县城关镇中庄子村污水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招标编号: YCZC2016GK- 51

  二、招标内容:

  永昌县城关镇中庄子村污水管网工程;

  三、投标商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 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否则自动废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时间: 2016年 8月 31日 8:30— 2016年 9月 6日 18:00分在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 9月 26日下午 15 :0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甘肃省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标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地址:永昌县鼓楼工行对面

  联系人:孙建军 联系电话: 0935-7529135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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