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菏泽市长沙路、广州路污水工程和双月湖截污工程施工已经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政办发[20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目前该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菏泽市长沙路、广州路污水工程和双月湖截污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HCGCG2016-041
2.3建设地点:菏泽市区
2.4建设内容:
①长沙路污水工程;
②广州路污水工程;
③双月湖截污工程;
2.5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暂定90日历天;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未备暂停菏泽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具有承建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下同),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4.2图纸和清单的获取:请潜在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9月22日16时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图纸和清单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凡未领取图纸和清单者所投标书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开标室(菏泽市中华东路)。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30- 562261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15864663456
邮 箱:sdzhonghui@163.com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