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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诏安县城市供排水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诏安县城市供排水工程PPP项目

  2、采购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项目编号:闽昇漳采【2016】035号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诏安县城区

  6、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水质治理工程、河道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等。本项目建设投资为111886.8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如下:

  (1)诏安县水质污染治理工程(取水工程、截污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排涝工程,投资约15050.00万元)

  1)诏安县取水工程。采用西姑山引水方案,根据诏安县城区域地形地质和地形条件,输水管道沿着东溪与赤水溪的外地敷设,然后沿着连战大道敷设,把东溪水调到西溪与南湖,对西溪与南湖的水体冲洗,确保西溪与南湖的水质良好,创造优美舒适的水文环境。本次设计的设计路线地形标高控制在10m左右,局部地形标高在16m,因此管道采用开挖方式施工,局部采用顶管施工。设计开挖施工为12km,顶管施工为3km。该项工程投资约为8500.00万元。

  2)诏安县截污工程。截污工程的最终目标是要进一步完善污水的收集和输送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城市排水管网的作用,将污染西溪河的污水送入已建的城市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结合诏安县实际情况,敷设在市政道路下的污水管道,常规管道埋深较浅,本次规划设计污水管道管材当DN≤500时采用HDPE管,管线长度为14.5km。该项工程投资约为1750.00万元。

  3)诏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每个村落按2000人估算,用水定额150/(人?d)排放系数取0.85,每个村平均排水量为255m3/d,考虑到污水排放水量的不均衡性,则每个村落按一套10.5m3/h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运行。该项工程投资约为800.00万元。

  4)诏安县排涝工程。本次结合西溪综合整治,解决西溪下游周边城市内涝问题,在西溪下游仕江涝片修建排涝泵站一座。排涝站泵站设计允许最高内涝水位为4.0m,设计内涝起调水位为1.6m,最高运行水位5.25m,设计调蓄水深2.00m。规划新建仕江电排站,设计抽排流量为10.3m3/s。该项工程投资约为4000.00万元。

  (2)诏安县河道工程(投资约5000.00万元)

  1)河道清淤。西溪河道全长9.84km,平均河宽50m,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计算,河道清淤总土方约为11.84万方,河床整治开挖土方约为26.52万方(包括格宾挡墙开挖土方),挡墙回填土方约为1.1万方。

  2)生态挡墙。河道两岸根据实际地形布置格宾网挡墙工程,全长约为7000m,主要布置在西溪上游两岸以及中游南岸。格宾挡墙高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布置2m及3m两种结构形式。

  3)生态浮岛。项目区共布置生态浮岛6处,总面积11571m2。主要布置在西溪中上游南侧,生态浮岛工程结合景观部分进行布置。

  4)北岸砼路工程。现将河道北岸一条土路改建为宽4m砼路,新建砼路长6205m,与已建砼路顺接。砼路结构层:150厚C25混凝土面层+200厚水泥稳定层+250厚碎石垫层。

  5)景观溢流堰工程。在西溪河道上布置三座景观溢流堰,溢流堰高度平均1.8m(具体高度根据现场河床地形布置),顶宽度5m左右。溢流坝上部采用浆砌片石砌筑,内部采用素土回填。

  6)下游泵站工程。位于西溪下游设计泵站一座,泵站设计排水流量20m3/s。

  (3)道路工程(投资约12289.00万元)

  1)华林南路。华林南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5m,道路总长约700m,四块板断面,该项工程项目投资约为3465.00万元。

  2)玉峰南路。玉峰南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0m,道路总长约1252m,三块板断面,该项工程项目投资约为5509.00万元。

  3)南侨东路。南侨东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道路总长约941m,三块板断面,该项工程项目投资约为3105.00万元。

  4)临时连接道路。临时连接道路规划等级为村道,道路总长约600m,宽7m。该项工程项目投资约为3105.00万元。

  (4)桥梁工程(投资约6400.00万元)

  1)华林南路桥梁。华林南路桥梁采用25+30+30+25米预应力砼等截面连续箱梁,宽45m,桥墩处人行道外侧增设半径为1.5m的半圆形观景台,与河道右斜交6度。全长约110m,桥梁范围面积4950平方米,该项工程项目投资约为3600.00万元。

  2)玉峰南路桥梁。玉峰南路桥梁采用6跨20m简支板梁桥,宽40m,桥墩处人行道外侧增设半径为2m的半圆形观景台,桥梁与河道斜交15.7度。全长约120m,桥梁范围面积4800m2,该项工程项目投资约为2800.00万元。

  (5)景观工程(投资约为42000.00万元)

  改造现状堤坝,通过沿线绿地营造丰富的生物生境,使西溪重新成为乡土物种的栖息地,从而维护流域内景观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通过沿河绿道及滨水游憩空间的打造,西溪将成为未来城市休闲旅游的最佳场所通过西溪绿地的打造,吸引城市居民和游客,提高周边地块的人气,带动沿线土地价值的发展。该项工程项目投资约为42000.00万元。

  二、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DBFO的运作方式,由诏安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暂定为项目建设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及前期投入的费用入股,占40%股份,社会资本以现金入股,占60%股份。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服务期限为12年(含建设期2年),服务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优化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政府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三、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效存续时间5年以上),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2)截至201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③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a)联合体各方成员无需同时具备以上资质;b)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无需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其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50%(含)。另外,牵头人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壹级及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招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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