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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鼎翔地区10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 招标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荣达 ]

  招标代码:04272016050200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鼎翔地区10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锦鼎翔地区10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发[2015]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环保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2: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鼎翔地区1000t/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鼎翔警官家园小区以南,堤顶路以北,太平河东30米处。

  2.2合同估算价: 540.71万元。

  2.3建设规模:1000t/d

  2.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项目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10月 25日开工至 2016 年 12月30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月5日至 2016 年9月 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5: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81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9月 12日至 2016 年 9月16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3: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0月 8日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历辉

  电 话:0427-2838808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联 系 人: 李志伟

  电 话: 0427-2828612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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