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XH-2016-196-1
1.招标条件
景县留智庙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县留智庙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2.2项目实施地点:景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统一格式的《无资质出借挂靠承诺书》,防止企业借用资质冒名顶替和恶意串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景县假日宾馆3018房间(景县亚夫路226号,信用社对面)。
4.3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无资质出借挂靠承诺书》。
注:1、以上证件均指原件,并递交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留存,使用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交原件,但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须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连龙
电话:1383382030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朝尊
电 话:0311-80872155、18231887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