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0624-16130259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02236、875524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9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答疑纪要(二)
招标编号:0624-16130259
各投标人:
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招标编号0624-16130259)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P56页)1.4项资产负债率中评分标准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产负债率按以下办法进行认定:投标人2015资产负债率=∑(各投标人2015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出资比例÷94%),出资比例为投标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比。”与(招标文件P40页)3-5财务状况表,注2:“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上表并提交各种材料”。两处不一致。
招标文件未要求联合体成员方提供财务状况表,如何在评分中体现联合体成员方的负债率,请明确!
答: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已经提供过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故本项目招标文件阶段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以资格预审文件中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为评审依据。
(招标文件P55页)“(三)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4.2条的规定,经综合评估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的平均值即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与(招标文件P55页)“表格后说明②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内容不一致。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P59页)表格后说明②“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明确了评委在独立评审过程中打分值保留一位。(招标文件P55页)“(三)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4.2条的规定,经综合评估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的平均值即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则明确了在最终汇总得分平均值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招标文件P41页)“3-5投标人项目经验和类似业绩表,下方,注: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与(招标文件P55页)评分标准说明1.1投融资项目业绩中的“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作为评分考量,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不一致,请明确!
答:明确投融资项目业绩中的“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作为评分考量,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第60页)详细评审中:“投标人所报的年度折现率”。根据近几年央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最高7.05 %、最低4.9%,在运营期10年内对投标人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投标人所报的年度折现率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浮动进行调整。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PPP项目合同第59页)第十九节项目移交19.2 .2乙方应在移交日期前六(6)个月将政府出资人代表股权以实际出资价格购入。若除政府出资人代表外仍有其他股权,需以合理价格一并购入。并将公司所有股权一同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
如何理解该条款?如何理解“实际出资价格”?请明确!
答:“实际出资价格”指政府出资人代表在组建项目公司时所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金额。
六、(招标文件第47页)第七部分“法律方案”中,未提及《项目合资协议》的响应意见及偏离条款。请问涉及《项目合资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否体现在投标文件中?在哪一部分体现?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合资协议)》已随招标文件总册及《PPP项目合同》同时提供。
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处,以本纪要为准,特此通知。
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龙海市公园西路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先生0596-65260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江先生、林先生0591-28302236、8755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