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SGCJS2016-023号
一、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县城污水整治提升工程(新华路管网改造)Ⅰ标段,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松发改初设[2016]209号,资金来源:财政。
二、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县城西屏街道新华路。
(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840米(K0+000.000—K0+840.000段),道路红线宽度20—26米。
(3)主要建设内容:污水、给水、电力、路灯、燃气等管道埋设及人行道路面铺装。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6)招标控制价:6438426.00元。
(7)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为松阳县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市政)名录中的企业。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6年9月6日起在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阳县环城西路121号三楼中介区)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联系人:余志仙 联系电话:0578-8801583
2、网上下载: 2016年9月6日起在松阳招标投标网(http://www.sycgzb.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余志仙 联系电话: 0578-8801583
七、其他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采用投标保证金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松阳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 联系人:余志仙
电 话:0578-8801583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