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S20160401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及2016年污水主管网和泵站工程——货物部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用工程用污水阀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公用工程用污水阀门;
2.2交货地点:宜兴市内各工地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生效后,于采购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完毕并完成安装。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验收时间:
2.5.1、设备到达现场后,中标方应派人参与需方的开箱检验工作,需方将委托有关专家进行当场验收,中标方配合需方完成验收工作。
2.5.2中标方交货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中标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明书中加以说明。
2.5.3系统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周的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需方、中标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2.6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2.7质量及检验: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企业不存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规定的失信严重情形。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本工程的评标细则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9日 14时10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1室。电子投标文件从网上递交至宜兴市招投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7.付款方式
1、原则上供货后,第二个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为结算截止日期。合同货物送抵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仓库,经需方现场验收合格,每月30日前开具所供货物的全额税务发票(附送货签收回单),需方在30日内支付发票金额80%的货款;
2、已送达现场并开具发票的货物,在货到现场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支付15%货款;
3、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
(由于财政结算等流程设计问题,特殊情况结算会滞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5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储主任
电话:0510-80718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缪淼
电话:0510-80321960-8623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