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水人饮【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地方配套自筹。招标人为喀什阳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喀什地区,供水工程主要由取水工程、沉沙调节池、总水厂、输水干支管、分水厂及伽师县内部配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组成。
2.2项目名称:新疆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2.3招标编号:KSYSSX-0901
2.4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岳普湖县、伽师县)。
2.5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勘测设计内容包括取水工程、沉沙调节池、总水厂、输水干支管、分水厂及伽师县内部配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六大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6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5.72亿元。
2.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地方配套自筹。
2.8勘测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通过审查、审批。
2.10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综合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甲级、测绘甲级资质。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1.5企业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 月12日至2016年9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阳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行署地区财政局办公楼7楼
联系人:陈幸明
联系电话:150099955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花苑小高层2-603室
联系人:冯蒙蒙
电话:0991-8846312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