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QHDX-16ZB-03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南发改投资【 2016】 035号和南住建【 2016】 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海县温泉集镇输配水管网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兴海县温泉乡
2.3、计划工期: 2016年 10月 12日至 2017年 06月 30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建设内容:新建水源地 1处、水厂 1座,输配水管网 8.63公里及配套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 2016年的进青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即日起至 2016年 09月 12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 88号海宏一号东厅 8楼)。未在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图纸、清单另行收费),售后不退。若
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4.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新证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有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 2016年的进青备案手续。(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 88号海宏一号东厅 8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71-4920598
电子邮件: qhdxgczb@163.com
账 户 名:海南州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 户 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账 号: 1401201000136513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