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DSWSCLC-ZSSLYGC-BDY
1.招标条件
承德市太平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 [2014]404号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1)350号对招标方案进行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内容为承德市太平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备用电源工程,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承德市太平庄污水厂再生水工程建设即将完工,此工程电源进线由太平庄污水厂一期工程配电室接引10千伏出线,为保证用户供水需求,再生水工程电源须为双回路专线供电,将一二期配电室进线电源改造成双路供电,从承德供电公司太平庄开闭站接引一路10千伏电源。本工程2016年实施,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3.2财务状况良好
3.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出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1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地址:承德市开发西区新世家(九华山小区)第2幢1单元10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上述文件复印件一套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9:00 整,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太平庄村南
联 系 人:王民
电 话:0314-2100880
传 真:0314-21009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新世家(九华山小区)第2幢1单元102号
联 系 人:胡建平
电 话: 0314-2569189 15031679669
传 真: 0314-256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