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突泉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突泉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2)投资金额:48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规模:设备采购及安装
(6)建设地址:突泉县人民医院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生产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7日至 2016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专利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突泉县人民医院
地 址:突泉县
电 话:13704795955
联系人:陈凤阳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电 话:18447379333
联 系 人:朴盛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