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武警总医院污水处理改造及UPS不间断电源维修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 XHTC-HW-2016-037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羽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4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9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武警总医院污水处理改造及UPS不间断电源维修更换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委托,对武警总医院污水处理改造及UPS不间断电源维修更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6-0372/02
2、招标范围:
包二:UPS不间断电源维修更换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项目预算 |
1 |
故障UPS主机维修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现场 |
9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约32.58万元 |
2 |
配套蓄电池(含柜) |
20组376块 |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投标单位。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B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5) 具有同类设备施工改造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反馈意见证明资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能力;
7)具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受理设备运行后的相关咨询、业务指导、定期检修和定期回访)。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标书售价:每包6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4日9:00—17:00(北京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具体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联 系 人:吴羽(010-63905948)、王延举(010-63905946)
邮 编:100055 E-mail: wyj@xhtc.com.cn
公司传真:010-63905988
10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根据所投包号的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投包号)、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主任010-579769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羽010-6390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