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SZ16-0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山镇北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W27至W12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镇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临山镇北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W27至W12段
2.2工程地址:临山镇工业北区
2.3工程造价:约36.7万元
2.4工程规模:铺设污水管道260米
2.5结构形式:污水管道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2.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招标范围:PE实壁管铺设、污水检查井砌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工商注册地必须在余姚市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任务量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的规定(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 投标人的资质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执行。
3.6 暂定叁级资质的企业不得再以暂定级资质名义承接新业务,暂定级资质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从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站(www.yyztb.gov.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
4.2本工程投标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单位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二号楼(三楼)开评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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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⑴经向余姚市检察院系统查询,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行为;
⑵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⑷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下午16:00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余姚市临山镇南塘路51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74-62052070
传 真:0574-620520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冶山路468号万成大厦22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4-62835509
传 真:0574-628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