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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ODOZB116028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范围:东面至甬舟高速公路;南面至东海路、林家山和甬舟高速公路;西面至戚家山和江滨路;北面为甬江和东海。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2万吨/日工业污水前段专业处理设施、小港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提标改造工程、新建2万吨/日再生水利用设施及3万吨/日配套管网、新建工业企业排放污水在线监测设施、工业污水收集储存及管网改造的特许经营。

  2.3招标范围:选择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的投资管理单位,特许经营期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包含建设期)。在特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本项目的环评、能评、地勘、水保、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向社会公众及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承担各类风险。在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运行良好且无任何债务的污水处理设施无条件移交给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2.4项目建设期、质量标准(含污染物排放标准)、投资额:

  (1)建设期:不超过2年,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具体以开工日期为准)

  (2)质量标准(含污染物排放标准):建成后,所有工程质量均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经深化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经再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特许经营期间,国家如有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3)投资额:总投资额估算为31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有工业废水收集、运营、管理、运行调试的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含电子版)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00(北京时间)。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2幢(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1室。如需邮购,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邮费自理,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

  4.4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的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如邮购,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购买人的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和购买人的联系方式 发至邮箱93446000@qq.com。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接受逾期递交、不符合规定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六.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2幢(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4-55717412

  邮编:315040

  电子信箱:934460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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