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舟山市沈家门海洋生物园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工程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普陀金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舟山市普陀金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现 舟山市沈家门海洋生物园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沈家门海洋生物园区
2.2工程概况:包括支架及平台(包括设备平台支架、烟囱支架、吸收塔护架、池体钢平台)、安装等工程。
2.3工程造价:约276.0983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支架及平台(包括 设备平台支架、烟囱支架、吸收塔护架、池体钢平台 )、安装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2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 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4市外企业及其项目经理必须符合《舟山市市外施工、监理企业进舟登记管理办法》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 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 169 号东港商务中心 6 号楼 4 层开标 2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舟山市普陀金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北渔市大街 8 号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 8 号华宇大厦 11 楼
邮 编: 316100 邮 编: 316100
联 系 人: 张少华 联 系 人: 竺波迪
电 话: 0580- 3054715 电 话: 0580-3057716
传 真: 传 真: 0580-2793131
2016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