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根据《咸丰县租赁污水源一站式智能监控系统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补遗书(1)。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1 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13.1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圆整;
修改为:人民币12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圆整;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咸丰县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单位: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