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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岑巩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小康水工程PE复合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项目名称:岑巩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小康水工程PE复合管材采购

  2、项目编号:HS-ZFCG-2016-14

  3、项目序列号:HS-ZFCG-2016-14

  4、项目联系人:熊琼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07243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岑巩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小康水工程PE复合管材采购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3,224,673.2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提供投标产品各一根(公称外径为DN32、DN50、DN125长度为50cm)。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相关投标服务资质;1.3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1.4 供应商须为制造厂商; 1.5 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6 2016年第1季度或第2季度的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材料;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陆”进行注册并登记投标人基本信息(上传的扫描件务必清晰)。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原件到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开标资格验证时,各供应商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信息,如因未注册入库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开标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9-26 09:00:00至2016-09-30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10-18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10-18 09:30:00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开标厅)。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9-26 09:00:00至2016-10-18 07:3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2016年 10 月 18 日7时30分前将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标前2小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供应商可自行从州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凭从州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打印出的保证金到账清单为保证金到账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保证金清单的供应商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按误入款处理。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岑巩县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岑巩县城关

  项目联系人: 张娜

  联系电话: 0855-3572012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都司路128号乡镇企业城千千代公寓21楼2号

  项目联系人: 熊琼

  联系电话: 0851-85807243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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