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集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投资【2016】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投资【2016】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太平场社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管(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DN300-DN900),长1344.9米,污水管(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DN300-DN600),长1490米,多个雨、污检查井、沉泥井、换气井等。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2013年至2015年)至少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9月23日0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年9月29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33-2672003
传 真: 0833-267200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邯郸市丛台路中道大厦B座26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7589219
传 真: 028-87589215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