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212831609190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曲霞镇黑臭河整治工程已由泰兴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以泰农河治【2006】001号文及市长批示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曲霞镇
(2)规模:
河道疏浚236.91m,生态护坡24m*2(侧),挡土墙236.91m*2(侧),涵闸(2*2m*9.3m)、水土保持栽植绿化工程。
(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0月 15 日 工期:90 日历天
(4)招标参考价: 110.54 万元。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河道整治、生态护坡、挡土墙、涵闸、水土保持栽植绿化工程。
2.3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支付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5%,审计决算价的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完成工作量的结算,以经审计局预审的单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计算,招标文件中规定按总价承包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其他:无。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且在惩戒期内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9月24日 0:00时起,至2016年9月29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 8 %,中标价为: 101.7万元。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张进
招标人地址:泰兴市大庆东路218号 电话:18796774308
招标代理: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茅 莘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32室 电话:052387766859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质检员应为水利水电专业)(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相关人员无须从诚信库中挑选,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相关原件证书);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4〕08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7、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9、近两年(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