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受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宅楼建房小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宅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宅楼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海红
项目联系电话:18777881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宅楼建房小组
地址:宜州市庆远镇龙江路50号
联系方式:韦海红18777881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海红18777881088
代理机构地址: 宜州市庆远镇龙江路5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宅楼(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谭彬发、黄乃平、韦祖现等170户,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州市庆远镇龙塘长岭。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设面积约3800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8层(第1层架空,2至18层住户),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3合同估算价:约3600万元。
2.4要求工期:540天(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主体工程、人防工程、装修等工程 (不包括所有门窗、人防设备、水电安装、消防喷淋、不包括内墙及顶棚刮腻子;房屋外墙瓷砖、公共过道部分地板瓷砖、电梯厅瓷砖、楼梯间瓷砖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副材及安装,瓷砖由发包人采购,其余部分瓷砖均由发包人自行采购安装;地下车库内墙及柱子均刷水泥油过面不抹灰,其余房屋内墙、公共过道部分均抹灰;过道天棚不安装吊顶只抹灰,电梯厅天棚抹灰;除公共过道部分天棚外,其余天棚均刷水泥油过面不抹灰),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税金),总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2015年度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人员。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要求近期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承担过投资4000万元以上,18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在最近三年内无挂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停业处罚记录。
3.4招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1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午休时间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5.报价方式:工程总价报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的复印件)。
6.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照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6.3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及诚信库页面截图。
6.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于2015年度在本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6.6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或现金。
6.7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报价表两部份,应分别密封在密封袋内,投标报价表应在密封袋封口加盖投标人印章,在评标时开启。
6.8投标文件份数:投标资格审查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报价表1份。
6.9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于开标时递交。
6.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2 日15:10时,地点为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谭彬发、黄乃平、韦祖现等170户基本帐户(帐户全称:潘海东;开户行:中国银行宜州市城中路支行;帐号:6217 8626 0000 1461 969 ),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或现金,不中标的投标人,工程定标当日退回其所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者待签定施工合同时退回其所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中标者不签定施工合同,招标人没收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6.11逾期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6.12图纸获取:图纸(U盘)资料费500元。
7.评标方式
7.1本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在评标前由招标单位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将拒绝其投标,评标小组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
7.2评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节约”的原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评定。本工程以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招标控制固定总价为人民币3600万元(包含税金)。当投标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其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在评标时以最低报价者中标,若有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文本形式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最终确定中标人。
8.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工程开工日期由招标人另行选定。
9.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签定施工合同时缴纳。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于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10时在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谭彬发、黄乃平、韦祖现等170户
地 址:宜州市庆远镇龙江路50号
邮 编:546300
联系人:韦海红
电 话:18777881088
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住宅楼建房小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即日起 至 2016年10月12日 15: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5:1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5:10
六、开标地点:
宜州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