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TXH-2016-2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设计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滑县境内
2.2 招标金额:约2500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投标人对现有生产的污泥(约60吨/日)进行无害化处置,通过工程可研、工艺方案设计、图纸设计、建设总承包的模式实现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污泥处置的技术路线以及处置过程、处置终端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各级环保部门规定,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范》等污水污泥处理技术政策的原则要求。处置后污泥应满足相关污泥泥质标准以及环境标准,且保障工艺生产环境可靠,所出产品有充分的利用价值。本次处置的污泥必须在滑县污水处理厂区范围内处置,不允许跨界转移处置。并保证后期运营安全。为保证污泥处理及其资源化产品满足国家规范要求,需配备必要的化验检验设备,对生产处理工艺进行定期检测。
2.5标段划分:工艺设计及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艺设计及施工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为本单位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劳动合同原件和本单位近一年(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原件(以个人单页为准),须附带职称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项目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出具本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结束期间内无不良记录承诺,中标后不得在设计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承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具有劳动合同原件和本单位近一年(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原件(以个人单页为准),须附带职称证书、建造师证书、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项目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出具本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结束期间内无不良记录承诺,中标后不得在设计、施工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应主导设计完成过一个100吨/日及以上的污泥处置项目或施工完成过一个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须提供立项、环评、环保验收等证明材料原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如果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均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7本项目涉及污泥处理处置的核心业务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
4.1.1报名时间:自 2016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1.2地点:郑州市丰产路34号大方商务304室。
4.1.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报名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2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4.2.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2.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4.2.3招标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至以下账户,且应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
户 名: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市花园支行(或中国银行郑州市丰产西路支行)
账 号:2520 1850 493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延先生
联系电话:0372-5575508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4号大方商务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60135489